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走偏了吗?(一)
日期:2016-10-12 00:00:00  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浏览量: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走偏了吗?(一)

近年来,国务院和教育部颁布了多部创新创业教育的纲领性文件,逐步明确“面向全体”“融合人才培养体系”“普及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已经进入了国家统一领导下的深入推进阶段。

创新创业人才是否能够培养出来?我国当前的创新创业教育面临哪些困境?如何化解这些困境?中国教育报记者专访了东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王占仁教授。

  创新创业人才能否批量“生产”

  记者:创新创业是面对未来不确定情景的选择和行为,创新创业人才是否可以教育出来甚至批量“生产”?

  王占仁:这实际上就是创新创业是否可教的问题。在西方,创新创业教育兴起之初,人们追问的也是这个问题。1947年,美国兴起创业教育,哈佛大学成立了一个创业历史研究所,创办了一份关于创业历史的期刊,这个研究所和期刊的领导人就是经济学家熊彼特。他们集中研究创业者的特质,开展特质因素理论指导下的创业教育研究。他们经过了20年的研究,刊物停办了、研究所也撤销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发现,创业者之间的区别比创业者与非创业者之间的区别还要大,不能找一个模子,把它浇灌下去,出来就是创业者。

  记者:既然不可能批量“生产”,创新创业教育为何还要全面推进、面向全体呢?

  王占仁:是否可教和能否批量“生产”是两回事。西方学者认识到研究创业者这个思路不可取,就逐渐由特质因素理论转到创业过程理论。什么叫创业过程理论,就是原来他们认为创业者是不可教的,现在发现创业者既然千差万别,还不如对所有人都进行创业过程的教育。比如说一个创新的点子怎么成为创意,创意怎么转化为商机,商机怎么变为实体,实体怎么上市,创业公司怎么出手、怎么盈利等等,把整个创业的过程描述出来。从创业特质论到创业过程论,给大家的启示就是创业是可教的。有的可以教中学,有的可以做中学,两相结合,就可以实现创业教育的目标。

  记者:创新和创业是什么关系?如何认定培养出来的就是创业人才?

  王占仁:2010年,国家在文件中使用“创新创业教育”这个概念,其实是内在规定了创新的应用属性,是指向创业的创新,强调了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商业化。在“创业”前面加上“创新”二字,其实是全面统领了创业的方向性,意在强调以创新成果去创业,鼓励和支持创新者去创业,而且是创新型创业、机会型创业、高增长的创业,提高了创业的层次和水平。从广义上看,创新与创业是“双生关系”,虽然创业不是创新,创新也不是创业,创业不一定涉及创新,创新也不一定涉及创业,但是成功的创业离不开创新,成功的创新也往往在创业过程中产生。而且,广义的创业不只是建立新企业,它兼有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经济意义上的创业也突破了“创业就是创建新企业”的狭义范围,将“内创业”和“社会创业”也纳入创业研究领域。所以,“创业型”人才不是特指企业家,而特指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气质的人。这是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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