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2-07-18 12:13:47  发布人:  浏览量: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和范围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

(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六类人群中任一种情况即可(不得重复申请):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提交纸质材料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享受低保家庭成员页,本人页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低保证(首页,家庭成员页,本人页)或低保存折最近三个月流水凭证。人工审核表(去当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一式二份或在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一式二份。

2.残疾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证)

提交纸质材料:本人残疾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一式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人工审核表(去当地县级及以上残联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一式二份或在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一式二份。

3、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注:此类型毕业生需提供家庭困难证明(到乡镇相关机构开具贫困证明)

提交纸质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2021-2022学年)复印件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一式二份或在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一式二份,系统审核表一式二份(签字),家庭贫困证明一式二份。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首先是低保或建档立卡家庭,家庭成员持有残疾证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此类学生可以按低保家庭或建档立卡家庭申请,提交材料与第一类或第五类材料相同。

5、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提交纸质材料: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享受建档立卡家庭成员页,本人页)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建档立卡(首页,享受建档立卡家庭成员页,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二份,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一式二份或在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一式二份,人工审核表(去当地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签字盖章)一式二份。

6、特困人员毕业生(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提交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一式二份或在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一式二份,人工审核表(去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签字盖章)一式二份。

二、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网上自愿申报。2022725-8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符合条件的本省和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除外),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2815日前一起提交我校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员处进行审核。

(二)我中心集中初审、公示。

726--831日,我中心负责初审,公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815日前送达或邮寄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员处(就业指导员联系方式见附件),各二级学院于816日把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交至就业办3143办公室。

(三)求职补贴发放方式

  求职创业补贴系统自动抓取毕业生本人社保卡号,若学生未办理,请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办理;若本人已经办理社保卡,但存在未激活,丢失等情况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给2023届毕业生,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网上申报并报送学生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和各院部汇总材料。

咨询监督电话:0394-8693308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服务与创业指导中心

                                            2022710

附件: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员联系方式


院系

就业指导员

联系电话

体育学院

范永辉

15039477307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刘妍希

15737518177

文化教育学院

石永丽

15839465180

经济与管理学院

郭淑君

18236969590

建筑工程学院

宋聪

15549330509

信息工程学院

王瑞雅

15138291112

农牧工程学院

孙凌玲

13525733520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张欣然

13103947745

医学院

李莉莉

17621559199

护理学院

康腾腾

15617641513



核发:0 点击数: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