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环节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及其它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三)考试日期11月1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时间
11月1日(星期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我院在校三年级学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二)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一)现场报名
1、时间:9月13日——17日;
2、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行政楼一楼就业服务中心;
3、我院学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1)。
以上材料原件在核对无误后应现场退还考生本人,在籍学习证明原件不退还,其它只留存复印件。
4、信息采集:
对准予报名的考生采集身份、指纹和图像信息(信息采集标准按照省招办〔2015〕11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
5、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完成信息采集后,现场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履行签字手续。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留存联交由考生妥善保管。
(二)网上报名:
1、时间:9月14日——18日下午17:00止;
2、现场报名结束后次日,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时采集的图像照片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有下载照片的网址和密码),然后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选择“河南”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将下载的照片上传本网站,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考区和科目,最后提交审核。
(三)网上缴费:
1、时间:9月14日——21日下午17:00止;
2、考生应及时上网关注审核情况,若通过审核要尽快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咨询电话:13526222636(崔东风)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采集标准与设备配置要求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
在籍学习证明(样本)
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系我校_______________级在校生。现就读于_______________院(系)___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______年(本科/专科)。
特此证明。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