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二)
日期:2016-09-18 00:00:00  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浏览量:

二、2016年度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教学〔2016426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督促2016年已立项课题按时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

(一)2016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检查

采用线下报送纸质材料方式开展工作。

1.一般课题,由各学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组织,主要对课题是否按照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推进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2.重点课题,由我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集中组织。课题组须于2016926日前将《2016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中期研究报告、中期汇报PPT15分钟)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届时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课题组须在评审当天提交纸质材料一式5份。评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2016年度立项课题结项

含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1.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经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

2.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结项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发表期刊等原件及复印件。

2)结项形式为著作。须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须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并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4)各单位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网上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申报汇总表》,并提交。

5)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将《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及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相似性检测报告、课题立项时的《申报表》一式1份装订成册,与《结项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我们。

3.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结项申报流程、纸质材料报送方式、装订方式、报送时间同立项申报。

4.其他情况

由于特殊原因如有事项需要变更,须网上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和省厅审核通过后,打印并盖章提交纸质版(1份)申请。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核发:0 点击数: 收藏本页